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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行业既是高危行业,又是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的基础性行业,民爆物品广泛用于矿山开采、油田开发、工程施工、资源勘探及深加工等领域,是“能源工业的能源,基础工业的基础”,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性产业和重要行业。最近三年,民爆行业发展呈增长态势,但具体到产品可能呈现波动。2020 年,民爆行业生产企业实现生产总值 335.88 亿元,同比增长 1.02%;2021年,民爆行业生产企业实现生产总值 344.38 亿元,同比增长 2.53%;2022 年,民爆行业生产企业实现生产总值 394 亿元,同比增长 14%。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2020 年民爆行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2020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稳中向好,上半年市场需求低迷,下半年在国内经济整体形势带动下,行业主要经济指标逐步好转,行业经济运行有序恢复。2020年,民爆行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 69.44 亿元,同比增长 12.20%,其中生产企业实现利润总额 52.91 亿元,同比增长 11.60%,销售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 16.53 亿元,同比增长 12.61%;
2020 年全国民爆生产企业累计完成生产总值 335.88 亿元,同比增长 1.02%,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81.86 亿元,同比增长 0.21%,完成销售总值 334.43 亿元,同比增长 1.06%;销售企业完成民爆产品购进总额 165.19 亿元,同比下降 5.15%,完成民爆产品销售总额 210.58 亿元,同比下降 1.83%;民爆行业爆破服务收入为 253.01 亿元,同比增长 11.01%。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2021 年民爆行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2021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平稳,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增长态势,产品结构调整符合预期,企业重组明显提速。2021 年,民爆行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 69.53 亿元,同比增长 0.13%,其中生产企业实现利润总额 53.86 亿元,同比增长 1.80%,销售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 15.67 亿元,同比减少 4.81%;
2021 年全国民爆生产企业累计完成生产总值 344.38 亿元,同比增长 2.53%,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87.16 亿元,同比增长 1.10%,完成销售总值 346.03 亿元,同比增长 3.47%;销售企业完成民爆产品购进总额 150.62 亿元,同比下降 8.82%,完成民爆产品销售总额 185.30亿元,同比下降 12.00%;民爆行业实现爆破服务收入 304.42 亿元,同比增长20.32%。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工作简报》第 380 期、381 期内容,2022 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稳中向好,主要经济指标保持稳步增长态势,产品结构调整继续优化,产业集中度持续增加,安全投入不断提高。2022 年,全国民爆生产企业累计完成生产总值约 394 亿元,同比增长 14%,增速比 2021 年约扩大12 个百分点。从近五年产值完成情况看,呈逐年增长态势,2022 年达到最高。
2022 年 1-12 月份,民爆行业生产企业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37.44 亿元,同比增长 12.92%,增速比 2021 年扩大 12 个百分点;累计实现利润总额 58.81 亿元,同比增长 9.19%,增速比 2021 年缩小 7 个百分点;累计实现爆破服务收入316.51 亿元,同比增长 8.31%,增速比 2021 年缩小 11 个百分点;销售企业完成民爆产品购进总值 164.72 亿元,同比增长 8.85%;完成民爆产品销售总值196.17 亿元,同比增长 5.25%。
随着经济建设不断发展、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对工业炸药的品种、性能、生产和使用等各方面都会提出不同要求。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技术和产品发展趋势如下:
1、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是炸药生产发展的方向。我国炸药生产长期以来比较落后,多为间断生产方式,体力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不高、产品质量难稳定。近几年来,国内炸药生产企业已对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例如,膨化硝铵炸药、胶状乳化炸药、粉状乳化炸药等自动化全连续生产线、现场混装车是国际、国内普遍推广采用的一种方式,也是大孔径露天大爆破的捷径,它将炸药混合和炮孔装填相结合,大大简化了生产和使用过程,而且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安全性能好;
3、不同特殊场合需要不同的特殊品种炸药,各种专用炸药及其制品的系列化开发也是不可代替的。例如:高爆速炸药、低爆速炸药、耐热炸药、塑性炸药等。
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对民爆行业进行严格的监管,不同于大多数完全市场定价的化工产品,2014 年 12 月之前民爆行业的产品出厂定价接受政府的指导,在允许的基准价浮动范围内由生产企业与客户协商确定。自 1996 年确定价格指导以来,民爆行业的价格指导共进行了 3 次主要调整,使生产企业具有更大的自主定价空间。
2014 年 12 月之前,民爆生产企业的产品出厂价执行发改委 2008 年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民用爆破器材出厂价格的通知》,生产企业的定价幅度扩大为基准价上下浮动 15%,企业的自主定价空间较之前执行的价格政策进一步放大、定价能力进一步提升。
2014 年 12 月 25 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936 号),决定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尽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赋予了生产企业直销的权利,但就行业目前的情况而言,传统的行业格局尚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当前较多的民爆产品仍通过经营企业销售,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民爆市场的终端用户比较分散、单一用户需求量偏低,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仍需借助民爆器材流通企业的销售网络、仓储能力、客户群体实现产品的最终销售,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对民爆器材的仓储条件有规范、严格的要求,而爆破作业单位的仓储能力不及经营企业完善,
同时民爆器材长途交叉运输存在安全隐患。但由于直接向生产企业购买具有较大的价格优势,对爆破作业单位直供的模式正在逐渐增多。
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十一五”期间,我国民爆行业普遍在研发、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上未形成一体化经营格局。生产企业一般只从事民爆物品的生产,产品除小部分直供给终端用户外,绝大部分是销售给流通公司,流通公司再把产品销售给爆破服务企业等民爆产品使用单位。《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提出,进一步深化生产经营企业向爆破服务延伸的一体化经营模式,民爆生产企业近年来积极向爆破服务领域拓展。
《关于进一步推进民爆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2010〕581 号)提出:“鼓励以产业链为纽带的上、下游企业整合,向科研、生产、销售、进出口和爆破服务一体化方向发展,使有效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民爆行业“十三五”规划》提出,推动民爆生产、爆破服务与矿产资源开采、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衔接,推进生产、销售、爆破作业一体化服务,鼓励民爆企业延伸产业链,完善一体化运行机制,提升一体化运作水平。
《民爆行业“十四五”规划》提出积极推动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加快推广工业炸药现场混装作业方式,鼓励跨区域开展现场混装炸药合作,推动实现集约高效生产。
民爆一体化经营方式的实施,既有利于促进民爆产品从科研、生产、使用环节的统一结合,提高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又满足客户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时减少了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的效果。中长期来看,以爆破需求带动民爆器材产品的升级变革是国内外民爆一体化服务发展的主流趋势。
民爆行业的季节性主要体现在终端用户的开工季节性上。一般而言,每年的第一季度为淡季,一是由于春节假期的影响,部分工厂矿山停产、大型基建项目停工;二是由于春季的雨水较多,工地施工节奏较缓。而每年的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由于下游用户正常开工,需求一般较为均衡。
故受下游市场的季节性影响,民爆器材生产行业也呈现每年第一季度为生产淡季,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产量较为均衡的季节性特征。
民爆行业在产业政策的调整下,各地区的发展呈多样性,以能源开采为主的地区工业炸药产量增长趋势较强劲。由于民爆产品远距离运输风险较大,具有特殊的销售半径,多年来形成了一定的区域性供需关系格局;同时,区域内生产企业、各级流通公司以及终端用户由于长期的合作形成了较为稳定、完善的销售网络。
民爆行业的需求主要来源于下游采矿业与基建行业,故民爆行业的周期性与宏观经济周期基本保持一致。主要原因在于民爆行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等密切相关。当国民经济处于繁荣阶段时,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通常相对较大,市场对民爆产品的需求因而也较为旺盛,而当经济转入萧条期时,民爆产品的市场需求则相应减少。
民爆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涉及公共安全,因此国家长期以来对民爆产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存储、使用、价格等均采取了严格的计划管制,从而造成了民爆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化程度有限、市场区域较强,民爆企业规模小、数量多、技术和服务水平低等特点;也因此形成了我国民爆行业跨地区、跨省市的龙头企业集团带动效应尚不明显、由生产销售向爆破服务延伸的全产业链发展缓慢、总体产能过剩与局部地区许可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在《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快推进产业组织结构调整重组,做强做大优势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着力培育 3-5 家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打造 20 家左右跨地区、跨领域具备一体化服务能力的骨干企业,引领民爆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鼓励以产业链为纽带的上下游企业资源整合和延伸,推进一体化进程,使优势资源向龙头和骨干企业集中,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产业布局;坚持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调整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行政行为,消除地区性行业壁垒,逐步有序地建立公平竞争、流通顺畅、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
2014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及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开了对出厂价格上下限的规定,并取消了流通环节费率规定,产品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随着价格管制的放开,以及下游需求的减少,行业整体利润空间收窄,小企业生存状况急剧恶化,成为民爆行业整合的驱动力之一。
经过“十二五”“十三五”,民爆行业产业集中度稳中有升,排名前 15 家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在全行业占比由 2010 年的 35%提高到 2020 年的 60%,我国民爆行业生产企业(集团)数量减少至 76 家。同时,民爆行业正在由单纯提供产品向提供一体化服务转变,生产、销售企业爆破服务收入规模由 2010 年的不足20 亿元增加到 2015 年的 77.1 亿元,2020 年达到 292.23 亿元,爆破服务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随着民爆行业价格放开,我国民爆产品跨地区流动也随之加大,截至 2017 年民爆产品跨地区流动连续三年递增,工业炸药跨地区销售量约为 47万吨,约占总销售量 11.8%,其销量占比与 2016 年相比增加约 1.1%;工业雷管跨地区销售量约 3.3 亿发,约占总销量 28%,其销量占比与 2016 年相比增加约3%。
尽管如此,我国民爆行业的产业集中度和一体化服务仍有提升空间。《民爆行业“十四五”规划》继续提出结构调整取得新成效的发展目标:产业集中度持续提高,企业(集团)数量进一步减少,形成 3 至 5 家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民爆一体化企业(集团)。产能布局更加合理、产品结构更加优化,产能过剩矛盾得到根本解决;积极推动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加快推广工业炸药现场混装作业方式,鼓励跨区域开展现场混装炸药合作,推动实现集约高效生产。同时《民爆行业“十四五”规划》也提出到 2025 年,生产企业数量减少到 50 家以内,排名前 10 家民爆企业行业生产总值占比大于 60%。
随着产品价格的放开以及行业市场集中度的提高,民爆行业的竞争格局正由原来以区域内竞争为主的局面逐渐演化为在全国范围内以具有相当规模、技术和资金优势的企业竞争为主的局面。
目前我国进入民爆行业的主要壁垒为行政审批壁垒。民爆行业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审批制度,生产企业需取得工信部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方可进行生产、销售。工信部在《关于进一步推进民爆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2010〕581 号)中明确指出:今后一段时期,严格控制新增富余产能,以实际产销量为依据,对产能实施动态调节。因此现阶段进入民爆行业的主要门槛为资质及产能的行政审批壁垒,较高的行业进入壁垒对行业内企业形成保护。
图表:2020-2022年中国民爆上游原料价格变化图表:2020-2022年中国民爆生产企业数量亿百体育亿百体育亿百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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