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陕西燃气集团交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加气站LNG运输服务承运商入库遴选招标本陕西燃气集团交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加气站LNG运输服务承运商入库遴选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陕西燃气集团交通能源 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规模本项目主要目的将招标人在内蒙、陕西、甘肃、四川、宁夏等地区LNG工厂所采购的LNG运送至招标人所属或指定加气站。加气站基本位于陕西省境内包茂、连霍、沪陕、(001)陕西燃气集团交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酒气站LNG运输服务承运商入库逃选;(001陕西燃气集团交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加气站LNG运输服务承运商入库遴选)的投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分公司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 他依法注册证明);3.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等级为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至少 拥有4辆自有液化天然气运输车辆,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牵引车及 槽车行驶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购买完整的车辆保险,承运车辆须满足NBT47058-2017 《冷冻液化气体汽车灌车》要求;车辆必须具有罐车检验报告,且在年检有效期内; 4.投标人驾驶员年龄在55周岁以内,必须具有A2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中 华人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押运 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 物运输押运人员;5.投标人应提供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 资信证明书中无不良记录;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报告中借贷 交易、担保交易中被无追偿余额、不良类余额,无欠税记录、强制执行记录;6.投标人应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3份同类项目业绩(LNG运输)业 绩表和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有效的复印件及相对应合同发票(每份合 同仅需提供相应一张发票即可,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等资料,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及《延长石油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9.投标人应提供“2020-2022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的承诺书;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5月17日16时30分
扫一扫关注亿百体育